113-05-21 |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113年5月15日台內移字第11309334541號令修正發布 |
113-05-21 | 有關公務員現兼任未經登記或立案之非營利事業或團體職務者,依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辦理 |
113-05-21 | 有關「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包括從事相關商業活動而獲致符合一般社會通念之正常利益)」之補充規範,詳如附銓敘部函及令釋 |
113-05-06 |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第17條第6項所定,具原住民身分公務人員自願退休年齡55歲之規定,業經民國113年3月28日考試院第13屆第180次會議決議仍予維持 |
113-04-25 | 修正「臺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113-04-09 | 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3年3月30日會同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
113-03-27 | 衛生福利部113年3月7日衛部護字第1131460146號函訂「衛生福利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 |
113-03-27 | 勞動部113 年3月7日勞動條5字第1130147748A號函訂「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 |
113-02-16 |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三點及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
113-01-29 |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3年1月12日修正發布 |
113-01-29 | -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五日生效 |
113-01-29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3年1月11日會同修正發布 |
113-01-23 |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並分別自112年12月17日及113年1月5日生效 |
113-01-04 | 修正「臺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並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
112-12-28 | 案係本府函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等法規之修正或廢止,相關函釋停止適用事項一案 |
112-12-27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以民國112年12月20日台管儲一字第1121763402A號令訂定發布「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自願增加提繳及補撥繳費用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112-12-27 | 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疑義一案,詳如附銓敘部函釋 |
112-12-11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 |
112-12-05 | 有關本府函知考試院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 |
112-11-14 | 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