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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娜絲颱風造成香瓜、西瓜農產業天然災害農民於7月31日至8月9日可提出現金救助申請

今(30)日農委會公告台南市為辦理丹娜絲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凡種植香瓜、西瓜農戶且符合本災害救助對象者,請儘速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假日照常受理申辦),受理至8月9日(週五)止。

農委會公告救助申請期限及受理單位

(一)公告為現金救助地區之受災農民,應於7月31日至8月9日期限內(農委會公告救助隔日起10天內)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如因交通中斷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放寬申請期限,授權由區公所個案核實認定,於申請表或受災證明書上加註說明,即可同意延期申請。

(三)為了確認有經營農業事實及救助金撥入帳戶,申請時應攜帶「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如承租土地須檢再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救助項目及額度

(一)香瓜:每公頃救助7萬5,000元。

(二)西瓜:每公頃救助6萬元。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二)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聯絡人:農業局農務科楊技士 06-2991111#6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