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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標案案號]106AGR033[標案名稱] 臺南市台17景觀軸線周邊景觀硬體工程設計及監造計畫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公告日:106/06/29



機關代碼 3.95.27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陳虹汎
聯絡電話 (06)2991111分機6188
傳真號碼 (06)6350971
電子郵件信箱 fanfan0913@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 106AGR033
標案名稱 臺南市台17景觀軸線周邊景觀硬體工程設計及監造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98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 9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採購原有採購項目及新增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補助金額 833,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6/29
原公告日 106/06/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本案非屬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規定應實施技師簽證之公共工程,或屬所定公共工程但非該規則所定簽證實施範圍或項目,無須依該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20元
文件代收費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臺南市政府農業局代收代辦專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7/11 09:00
開標時間 106/07/11 10:3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會議室(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秘書室(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南瀛大樓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服務實施計畫書同意後)起 ...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勞務類勞務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05.01.22」
勞務類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06.04.06」
勞務類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06.04.06」
勞務類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05.09.20」
勞務類勞動派遣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05.04.25」
勞務類災後復建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06.04.06」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水利技師事務所、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成立之具有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之顧問公司或其他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營業項目需含有「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詳投標須知第3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或保持外標封廠商電話暢通,以備依工程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及投標須知第34點、第59點規定,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主持開標人於指定開標場所現場通知廠商代表或以外標封廠商電話號碼電話通知)再行提出(電子憑據號碼),未派員到場或外標封廠商電話未保持暢通(撥號未接通者)或提出之憑據號碼經查詢非供本次使用,視同未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投標須知第59點)。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上午10時30分審查投標文件,審查完畢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檢舉受理單位: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修改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06/06/20 16:08

 




遴選委員名單產生方式
 
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機
開標前
是否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經採購評選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
是否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
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辦理者已經上級機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