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溪護魚
目前本市共4條溪流區段實行封溪護魚措施(詳如下方公告):二仁溪(二層行橋至出海口)、鹽水溪(太平橋面至鹽水溪橋),禁止使用網具(流刺網及投網)採捕魚類;南化區關山里轄內後堀溪及其支流、嘉南大圳(仁愛橋橋面至安順橋),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違反規定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以上公告封溪區段及期限,得視保育成效適度開放或解除。
111年後堀溪封溪護魚水域生態調查報告書
禁漁期禁止使用蜈蚣網網具
禁漁期: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禁漁區範圍:
「北門潟湖」水域。
「七股潟湖」水域。
「將軍溪」將軍溪橋至潟湖水域。
「曾文溪」國姓橋至出海口水域。
「鹿耳門溪」跨鹿耳門溪橋至出海口水域。
「鹽水溪」大港觀海橋至出海口水域。
「嘉南大圳」濱海橋至出海口水域。
違反規定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