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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保育相關公告

封溪護魚

目前本市共4條溪流區段實行封溪護魚措施(詳如下方公告):二仁溪(二層行橋至出海口)、鹽水溪(太平橋面至鹽水溪橋),禁止使用網具(流刺網及投網)捕魚類;南化區關山里轄內後堀溪及其支流、嘉南大(仁愛橋面至安順橋),嚴禁以任何方式捕水產動物。違反規定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以上公告封溪區段及期限,得視保育成效適度開放或解除。

 


 

111年後堀溪封溪護魚水域生態調查報告書

 


 

禁漁期禁止使用蜈蚣網

禁漁期:每年91日至1031日。

禁漁區範圍:

「北門湖」水域。

「七股湖」水域。

「將軍溪」將軍溪橋至湖水域。

「曾文溪」國姓橋至出海口水域。

「鹿耳門溪」跨鹿耳門溪橋至出海口水域。

「鹽水溪」大港觀海橋至出海口水域。

「嘉南大」濱海橋至出海口水域。

違反規定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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