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行政院函知中華民國112年6月7日修正公布之「經濟部組織法」及同日制定公布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組織法」、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織法」、「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組織法」、「經濟部能源署組織法」、「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經濟部水利署組織法」、「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組織法」,定自112年9月26日施行,並於112年7月19日以院授人組字第11220013061號令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