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財團法人臺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辦理「海域放流權責人員教育訓練」課程,請踴躍報名

一、農業部漁業署111年10月1日公告修正《水產動物海域放流 限制及應遵行事項》,為確保國人放流活動符合法規與海洋生態科學觀念,提升放流存活率,規定自113年1月1日起,放流活動現場須至少一名通過海域放流權責人員教育訓練之「海域放流權責人員」在場導護。

二、農業部委託辦理海域放流權責人員教育訓練,每場訓練課程總時數為6小時,每人每場報名費新台幣1200元整。本年度共10梯次課程,即日起開放報名,首梯將於112年9月1日正式開課,相關課程資訊請參閱報名網址(https://reurl.cc/QXMYzM)。


標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