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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立院修正通過 政府照顧農民保費一樣78元 保費不變保障加倍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市長黃偉哲說,為給予農民最大的照顧,農保月投保金額提高所增加的保費將由政府負擔,也就是說農保保費一樣繳78元,保費不變、保障加倍。

  農業局局長李建裕表示,為落實照顧農民及減輕農民經濟負擔,修法後生育給付由現行2萬400元提高到6萬1,200元,喪葬津貼也由現行15萬3,000元提高到30萬6,000元,本市估計約有11萬餘農民由此提升從農保障。

  農業局指出,為簡政便民,施行後新申請參加本保險者,僅須申請農民健康保險加保,即視為一併申請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同時農職保的傷病給付第1年也由每個月7,140元提高至每個月1萬4,280元,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的喪葬津貼則是由30萬6,000元提高到61萬2,000元。

  本次修法重點還有,已參加農保之被保險人,於年滿六十五歲且加保年資累計達十五年以上,將所有農地全部委由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協助辦理移轉或出租,致未繼續實際從事農業工作得繼續參加農保,以鼓勵老年農民釋出農地,活絡農地利用,促進農業人口年輕化、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及提升農業競爭力。

新聞連絡人:農會輔導科 王仁志科長  電話:06-6575063、0939-582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