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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石斑魚調節補助,加工業者和漁民都領的到

  受到大陸宣布暫停台灣石斑魚輸入的影響,國內石斑魚市場價格下滑,而臺南地區產業型態雖然以養殖石斑魚苗為主,直接衝擊較小,但透過調節下游成魚產銷措施,可以整體改善石斑魚產銷鏈。
  臺南是臺灣水產養殖重鎮,其中石斑類養殖面積約為510公頃(養殖魚苗約460公頃),約佔全台25%,為維護石斑漁民權益,漁業署已擬定石斑魚苗外銷獎勵措施,將媒合貿易商協助魚苗外銷,臺南市政府也於今日(8/3)公告石斑魚調節補助措施,將補助合格水產加工業者保價收購或漁民每公斤30元,除增加石斑魚銷售管道、保價維持市場行情,更可提供漁民實際收益,降低大陸市場帶來之衝擊。
  市長黃偉哲表示,石斑魚為臺南重要產業,除配合中央所訂定相關補助措施並規劃後續行銷活動外,臺南市政府也利用市府自有預算推出調解補助措施,來協助漁民解決產銷問題,即日起至11/30,針對龍膽石斑、龍虎班及青斑等魚種,只要合格水產加工業者對台南當地養殖漁民依現有市場行情保價收購或由漁民自行銷售,市府將依實際交易量補助每公斤30元 (二選一)。
  農業局進一步表示,本調節措施為確保申請補助對象為台南本地漁貨,第一階段須先請領有本府核發合法養殖登記證且於110年或111年放養量申查報有養殖石斑魚之漁民,在8月底前到魚塭所在地之區公所登記,經區公所確認有養殖事實後,就可在11月30日前向南縣區漁會或南市區漁會申請調節補助,歡迎漁民多加利用。

 

新聞稿聯絡人:漁業科長賴青建 電話:6326349、0988-0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