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過後,為清理不具標售價值之漂流木,臺南市農業局公告開放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請民眾依公告撿拾區域及相關注意事項辦理。
臺南市長黃偉哲指出,本次公告撿拾區域為國有林區域外本市轄區內之各河川、海岸浮覆地(各水庫蓄水範圍、港口、國家公園及國家風景區範圍除外),撿拾清理及搬運期間為8/9至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臺南市)時為止,且需設籍於臺南市居民才得撿拾,請民眾多加利用漂流木,提升國產才使用率,促進資源永續利用。
農業局長李建裕表示,撿拾過程中,不得裁切漂流木,且單支規格需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長度2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50公斤以下,且無國有、公有、私有註記或烙印者才得撿拾,若撿拾漂流木需轉售或量體龐大需動用車輛進行載運者,請民眾於完成撿拾後攜帶身分證件到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玉井工作站辦理檢查、登記。為強化木材溯源管理,若撿拾漂流木有商業用途者,需設置帳簿,記載其林產物種類、數量、出處及銷路,並依「臺灣林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申請登錄「臺灣林產品生產追溯系統」,取得條碼後方可販售。如民眾有需進入各管理單位管轄區域撿拾清理漂流木時,也請先徵得管理單位之許可並依相關規定辦理,以免觸法!
漂流木應用層面廣泛,用於工藝、家具上,不但能為我們的生活增添品味,又能幫助碳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達到淨零碳排目標!
新聞聯絡人:森林及自然保育科 科長 朱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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