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2年保育類名錄及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人工繁殖物種新修正,請持有人把握時效辦理登記

112年保育類名錄及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人工繁殖物種新修正,請持有人把握時效辦理登記

「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第5點、「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第5點及「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陸域野生動物種類」第5點,業經農業部於112年10月24日公告修正實施,市長黃偉哲提醒飼主儘速於112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登記,以免受罰。

農業局長李建裕指出,本次農業部首次公告有14種,包含:(一)溪流細鯽。(二)陳氏鰍鮀。(三)中間鰍鮀。(四)棘鱗韌鰕虎。(五)布納加亞韌鰕虎。(六)異齒龍韌鰕虎。(七)新喀里多尼亞韌鰕虎。(八)奇吉木納韌鰕虎。(九)棉蘭老韌鰕虎。(十)巴拉望紅韌鰕虎。(十一)沃森氏韌鰕虎。(十二)砂棲瓢眼鰕虎(砂棲黃瓜鰕虎)。(十三)尾鱗銳齒鰕虎(糙體銳齒鰕虎、尾鱗微笑黃瓜鰕虎)。(十四)明仁枝牙鰕虎(帝王枝牙鰕虎)。其中溪流細鯽為臺灣特有種,而鰕虎科魚類則是首次由2位民間淡水魚愛好者提案,有11種之多,均須登記後才能繼續合法飼養,經查獲未登記之持有者,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裁罰最高5萬元並沒入;另外非基於教育或學術研究目的,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再行繁殖,其活體及產製品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

李建裕說,民眾對於本次公告14種保育魚類如有不了解之處,可至下列網址https://drive.forest.gov.tw/39494597 下載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署與中央研究院112年合作出版「臺灣保育類及其他稀有河海洄游鰕虎科魚種鑑定手冊」(密碼為:fish)鑑定。    

 

農業局呼籲民眾不接觸、不捕捉、不飼養野生動物,持有本次公告14種保育類淡水魚飼養者或水族業者,應自期限內檢附(1)申請書、(2)合法來源證明文件、(3)持有人身分證明文件1份(自然人飼養者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公司行號則須檢附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有效期限之營業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4)2處不同方位保育類野生動物照片(3*5吋)各2份(共計4張,照片背後寫明持有人姓名、物種名稱)等文件,向飼養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登記備查。

新聞聯絡人:森林及自然保育科 科長 朱健明(06-6354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