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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殺幼小浪浪 市府強力譴責 全案移送法辦

昨日下午本市玉井區發生民眾闖入私宅內打死幼小流浪犬案,動保處於昨日晚上11點46分接獲臉書(臺南大小事)有虐狗案件,因地址不明且無通報人聯絡資訊僅有錄影畫面,在第一時間派員請警方協助。動保處於今日派遣動物保護檢查員會同,由警方聯繫留言者及涉案者,並由警方完成製作筆錄,犬隻屍體由動保處帶回。由於本案已造成受害犬隻死亡,涉及刑事責任,將由警方統一蒐集證據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動保處表示,目前本案就現有證據來看,涉案者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規定:「違反第5條第2項、第6條或第12條第1項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因本案涉及刑事責任,故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市府表示,毛小孩的生命同樣是生命,都是極為珍貴的,市府對於民眾故意傷害攻擊毛小孩致死的違法行為,除指示依法嚴辦外,並呼籲民眾不要有虐待、傷害動物的行為,民眾如果發現有人虐待、傷害動物請立即向動保處或警方通知來即刻處理,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不要再讓毛小孩遭受傷害。

動保處呼籲,動物保護法第6條已明文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故民眾千萬不可虐待、傷害甚至殺害動物,以免觸法。

新聞連絡人: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洪振凱副處長  0905-12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