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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局與檢警調合作 維護漁會選舉公平進行

  臺南市漁會改選,無論選舉資格、投票辦法與流程公告,均依據中央公布的「漁會選舉罷免辦法」辦理。市政府農業局強調,該局為輔導機關,必定維護漁會改選的公平、公正與公開。

  臺南市兩漁會已於3月20日完成漁民小組選舉投票,選出漁民小組長及會員代表,後續將分別於3月31日、4月1日、4月12日、4月13日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及理、監事會議。

  農業局表示,兩漁會後續各項會議及選舉,該局會督促依漁會選舉罷免辦法規定辦理,投票人應親自憑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並在投票人名冊上簽名或蓋章,若以按指印代替,應由指導員及發票員簽名證明,而漁會的選舉票,應蓋用漁會圖記及指導員印章才有效另外,漁會理事、監事選舉,採用無記名連記或限制連記投票法,尊重出席的會員代表選擇。

  農業局指出,為求改選順利,該局與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及檢調單位合作,積極查察各種陳情,並對外公布檢舉專線,防止暴力、賄選、賭盤及任何不法行為涉入,若發現不法情事,歡迎逕行舉發,不宜匿名散佈傳言。檢舉管道如下:

一、臺南市警局檢舉專線(06)6322185

二、法務部檢舉賄選專線 0800-024099#4

三、臺南市警局網站:https://www.tnpd.gov.tw

四、農委會漁業署聯絡電話(02)23835731

五、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漁業科(06)6326349

 

連絡人:漁業科吳國霖科長 電話:06-6575061、0921-64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