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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公告辦理國慶焰火試放活動,安平漁港部分時段禁止船舶進出漁港

配合國慶焰火試放管制作業,109年9月26日19時至21時止船舶進出漁港,違反規定者,依漁港法第21條處行為人或其雇用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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