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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非洲豬瘟入侵,落實廚餘不餵養,豬隻改餵飼料及獎勵離牧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長李朝塘於今(2)日主持「輔導廚餘養豬戶轉用飼料及退場措施說明會」,會中請各區公所同仁加強勸導轄區廚餘養豬戶轉型為飼料餵養及申請離牧退場,並提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之相關補助措施,力求強化防疫控制,降低感染風險。

因應中國大陸的非洲豬瘟疫情嚴峻已達失控狀態,且逐漸逼近我國,若台灣有疫情發生,將造成養豬及周邊產業嚴重損失,從業人員大量失業等情況。現階段我國防疫重點除全力阻絕疫病於境外,尚且需要針對廚餘養豬場有積極作為,以降低感染風險。

今日會議召集本是有廚餘養豬場的23個區公所主任秘書及業務承辦課、民政局、環保局及動保處,一起參與討論。李局長表示:去年11月底清查已造冊列管之廚餘養豬場共計73場(占全部豬場11.5 %),為配合農委會規劃,將請各區公所加強輔導該類豬場自108年1月2日起,至108年3月31日前向公所申請以下措施:

(一)飼料差額補貼:豬場用地符合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補貼在養豬隻至上市前,所產生之飼料價差(每頭2,200元為限;一次性補貼),並且不得再餵養廚餘。

(二)自願性退場補助:補助標準比照87 年該會因應加入WTO 養豬產業結構調整之離牧補助標準,不論建築結構材質及折舊,依不同豬舍面積及廢水處理設施容積計算,並按取得合法證照情形,予以差別補助;另對無意願繼續從事養豬者增加退場獎勵金,依豬舍面積100 平方公尺以下、100~500 平方公尺及500 平方公尺以上等3 級分別提供20、30 及50 萬元;並自核定後,6個月內豬舍拆空完成退場(最遲108年9月30日止)。

另外,臺南市動保處表示,亦持續加強「防疫宣導」、「輔導養豬場加強門禁及落實消毒」、「肉品市場消毒及查核」、「防疫物資整備及人員教育訓練」。

李局長呼籲,養豬產業產值位居單項農產品首位,關聯上下游產業亦廣,也為重要民生消費品項,重要性不言可喻,為避免民國86年之口蹄疫之嚴重損害重現,農業局將堅守「超前佈署、阻絕境外」原則,期盼產業界與政府共同合作,做好生物安全防疫措施,一起保護我國養豬產業及國產豬肉。

 

新聞連絡人: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張耀仁科長

電      話:06-6322231分機5067/ 098229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