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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後壁區崁頂社區農村再生計畫(草案)」1冊

依據:「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第7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1年8月11日止計11天。
二、 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農地管理工程科)、後壁區公所、後壁區崁頂社區活動中心、後壁區崁頂里20號對面、後壁區崁頂里83號之101對面圍牆及本府市政公告網頁(https://agron.tainan.gov.tw/News.aspx?n=34634&sms=9895)。
三、本案農村社區成年居民如有任何意見者,請於公告期間(親自送達者以收件日為準,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載明姓名、聯絡方式及地址,提出相關書面意見送本府承辦單位憑辦:
(一)承辦單位:農業局農地管理工程科。
(二)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三)電話:06-632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