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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康樂活動實施計畫

1.為倡導本局員工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培養團隊精神及鼓舞工作士氣,特訂定本局康樂活動實施計畫。

2.活動對象以本局現職員工參加為原則,另得邀請眷屬及退休人員自費參與活動,以達聯誼目的。

3.補助金額每人最高新臺幣800元,不足部分由參加人員自行支應,並以實際參加活動人員為限,未參加者不予補助。

4.請於活動15日前擬定活動計畫(含日期、行程、參加人員名冊、經費概算等),檢附文件簽會人事室、秘書室、會計室後陳第1層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