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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函以,各機關(學校)如於事後始知悉所屬公務人員於過去考績年度內有性騷擾、職場霸凌等違法失職行為,經調查屬實後擬予懲處,仍請依該部民國109年6月18日部法二字第1094946775號令等相關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