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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高粱受0608豪雨災損,自6月26日至7月9日受理現金救助申請

受今年0608豪雨影響,本市高粱原本已屆收成期,卻因連日降雨造成成熟穀粒有穗上發芽情形,經本市農業局緊急偕同農糧署、農改場專家組成勘災小組現場會勘,認定已達到天然災害救助標準。農業部6月25日公告臺南市為辦理高粱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市長黃偉哲表示,凡符合此項災害救助資格的農戶,請儘速於115年6月26日至7月9日期間,向本市各區公所提出申請。

 

  市長黃偉哲說明,本市高粱多為金酒公司釀酒用契作高粱,高粱產期為6-7月採收,目前已陸續進入抽穗期,而6月初那波梅雨期間,因連日降雨而造成很多區域的高粱都有穗上發芽情形,導致這些高粱會無法作為釀酒原料而無法繳交收購,農民損失慘重。

 

農業局長李芳林進一步表示,此次公告高粱災損每公頃救助2萬8,000元,符合資格的農民請於115年6月26日至7月9日止,向本市各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辦時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若是承租土地必須檢附有效期間內的「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圖1.契作高粱一旦有發芽情形,將無法釀酒而導致不被收購。
圖2.臺南市農業局邀集農改場及農糧署專家勘查高粱穗上發芽情形。
圖3.本市高粱多為金酒公司釀酒用契作高粱,因6月初連日降雨而造成有穗上發芽情形。

新聞稿聯絡人:農業局農務科長 陳惠珍092079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