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本市「將軍區苓和社區農村再生計畫(草案)」1冊

主旨:公告本市「將軍區苓和社區農村再生計畫(草案)」1冊。

依據:「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及執行監督辦法」第7條。

公告事項: 

一、農村社區名稱:臺南市將軍區苓和社區。

二、社區組織代表:臺南市將軍區苓和社區發展協會。

三、公告期間:自民國109年9月9日起至109年9月18日止計10日。

四、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農地管理工程科)、臺南市將軍區公所、臺南市將軍區苓仔寮里辦公室、臺南市將軍區苓和社區活動中心、臺南市將軍區苓仔寮里保濟宮、本府市政公告網頁(https://www.tainan.gov.tw/News.aspx?n=13373&sms=9750)

五、本案農村社區成年居民如有任何意見者,請於本公告公告期間(親自送達者以收件日為準,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載明姓名、聯絡方式及地址,提出相關書面意見送本府承辦單位憑辦:

(一)承辦單位:本府農業局(農地管理工程科)

(二)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三)電話:06-632-3941


標籤:#農村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