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4大福利措施(3保1金)
(一) 農民健康保險
■ 擴大農保納保對象:農保原加保對象為年滿15歲以上從事農業工作之農民,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而為讓每位實際從農者都可加入農保,採「人、地脫鉤」及法規調適,現以口頭約定方式使用他人農地之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者、非屬固定農作型態之蜂農、使用河川公地從事農業工作之農民都已可加入農保。
■ 提升農民福祉:行政院於111年12月22日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案,調升農保月投保金額為2萬400元,並使農保生育給付由2萬400元提高為4萬800元,以鼓勵農民生育;喪葬津貼由15萬3千元增加為30萬6千元,以減輕家屬支付喪葬費用之經濟負擔。農民職災保險併同調升月投保金額為2萬400元,傷病給付加倍增給,喪葬津貼可連動調整,進一步保障遭遇職業災害的農民及其家屬生活。
(二)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
■ 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107年6月公布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同年11月起以農保被保險人為對象,試辦農民職災保險。第一階段試辦「職業傷害」,除擴大納保對象,讓已領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指軍、公、教、勞退休人員)、外籍配偶、大陸配偶、農業零工亦可加保,並新增「增給傷害給付」選項,讓農民在發生保險事故時可獲得2倍的給付金額保障。第二階段自110年9月10日起將「職業病」納入農民職災保險給付範圍,給付項目與職業傷害相同,讓農民職業安全保障範圍更完整。至111年11月止,總投保人數逾31萬人,投保率32.86%、給付逾1萬4千件,給付總金額2億6千萬元。另農民職災保險試辦初期採用自願加保方式,但為保障農民於遭遇職業災害時的經濟安全,行政院於111年12月22日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案,新參加農保者,將強制納保。
(三) 農業保險
■ 擴大推動農業保險:為協助農民分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保障,穩定收入,自106年起擴大試辦農業保險,目前已開發27種品項,42張保單,迄111年11月底止,累計投保近36萬3千萬件、637億元、總投保面積36萬3千公頃、理賠3萬4千件、14億8千萬元,有效減輕災損衝擊;投保率亦由0.93%成長至52%,顯示農民已逐步建立分散風險觀念。另《農業保險法》及其補助等辦法已於110年1月1日起施行,擴大農業保險的範圍,將天災、疫病、市場風險納入,持續提供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保費補助,並成立農業保險基金,逐年編至100億元,幫助農民降低風險,讓農民務農不再看天吃飯,穩定農民收入。
(四) 農民退休儲金
■ 建構農民退休儲金制度:為讓農民退休後,和其他行業退休人員一樣,享有適當生活水準保障,政府以現行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為基礎,進一步建構農民退休儲金制度,並於110年1月1日施行《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此制度就是設立農民退休儲金個人專戶(下稱個人專戶),由農民與政府共同按月提繳至該個人專戶,農民年滿65歲時,可依個人專戶累積的本金及收益,按月請領退休儲金,繳納40年,老農津貼加上農民退休儲金,每月約可領4萬5千元。透過健全的農民福利制度,讓從農更有保障,並吸引青年願意返鄉從農,為在地農業注入新活水,促進農村的發展。
-欲參加上述內容請洽當地農會-
資料來源:行政院新聞傳佈處
https://www.ey.gov.tw/Page/5A8A0CB5B41DA11E/037dba74-7961-48d9-8a28-89ea70798cf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