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職掌1.編製預(概)算及分配預算。2.審核原始憑證。3.編製記帳憑證、登記會計簿籍。4.編造會計報告。5.採購案件之監辦。6.執行內部審核。7.依法辦理應收、應付款之保留手續。8.辦理決算。9.審計機關審核通知決定剔除修正事項,通知有關部門(人員)限期聲復或 追繳處理。10.兼辦統計。
業務職掌
1.編製預(概)算及分配預算。
2.審核原始憑證。
3.編製記帳憑證、登記會計簿籍。
4.編造會計報告。
5.採購案件之監辦。
6.執行內部審核。
7.依法辦理應收、應付款之保留手續。
8.辦理決算。
9.審計機關審核通知決定剔除修正事項,通知有關部門(人員)限期聲復或
追繳處理。
10.兼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