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科業務職掌
(一)、漁業管理:
1. 養殖漁業生產專區規劃及設立。
2. 農業用地容許養殖設施使用申請核發。
3. 養殖用地違規及列管污染魚塭土地追蹤。
4. 河川漁業資源保育管理。
5. 七股潟湖、北門潟湖區劃及定置漁業權管理。
6. 養殖放養量申報及查報。
7. 漁業天然災害查報及救助。
8. 徵收魚塭土地養殖水產物遷移費之審核。
9. 廢棄蚵殼處理場及魚貨集貨場管理
10. 養殖水產品飼料管理及水產品上市前抽驗管理
11. 養殖漁業登記證核發。
12. 漁業統計彙整。
(二)、漁業推廣:
1. 水產品產銷履歷及有機水產品推動。
2. 低碳城市養殖漁業推動。
3. 養殖漁業循環水補助設施及節能水車補助計畫。
4. 水產品產銷調節(收購)及水產加工設施之補助計畫。
5. 臺南水產品之推廣促銷。
6. 在地食材之臺南水產推動。
7. 漁業(家政、四健、漁事)推廣。
(三)、漁業輔導:
1. 區漁會(會務、人事、財務、信用、供銷)業務輔導。
2. 魚市場管理及輔導。
3. 水產養殖產銷班輔導設立與評鑑。
4. 養殖休閒漁業管理及輔導。
5. 各漁業團體、養殖生產區管理委員會行政業務輔導。
6. 老漁福利津貼及漁業貸款輔導。
(四)、漁業工程:
1. 推動改善養殖漁業生產區公共設施工程。
2. 委託區公所辦理養殖魚塭集中區公共設施建設。
3. 養殖漁業災損工程勘查及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