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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旱災(龍眼、黑葉荔枝、玉荷包荔枝)農產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昨(3)日農委會公告本市為辦理1-2月旱災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凡種植龍眼、黑葉荔枝、玉荷包荔枝農戶且符合本災害救助對象者,請儘速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假日照常受理申辦),受理至3月13日(週三)止。

 

救助申請期限及受理單位

  • 公告為現金救助地區之受災農民,應於3月4日至3月13日期限內(農委會公告救助隔日起10天內)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 如因交通中斷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放寬申請期限,授權由區公所個案核實認定,於申請表或受災證明書上加註說明,即可同意延期申請。
  • 為了確認有經營農業事實及救助金撥入帳戶,申請時應攜帶「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如承租土地須檢再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聯絡人:農務科楊技士

聯絡電話:2991111#6173、6328755、6328732